上海运维人员控制同事电脑挖矿判刑11个月 法官指挖矿不是非法行为但不提倡 《新闻晨报》:日前,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,被告人朱某为了“挖矿”,利用担任某公司网络维运人员的职务便利,在其负责维护的客户电脑上安装显卡和矿工软件、远程控制软件等,非法控制他人电脑共计2... 网友贡献# 判刑# 挖矿# 海运 2年前045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