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回应虚拟货币挖矿内容: 研究加征惩罚性电价 吴说获悉,11月16日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: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,不是真正的货币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... 网友贡献# 加征# 惩罚性# 挖矿 2年前04770